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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经营成重点,融资租赁公司被罚没190万元

NEWS | 28.06.2020 作者:admin 分享
近日,浙银租赁收到监管罚单引起行业内的关注。
 
5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违规以在建工程和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作为租赁标的物,开展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罚款75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而根据公开信息统计,今年已有7家融资租赁公司收到8张罚单,审慎经营成为监管的关注重点。
 

8张罚单,罚没190万元
 
 
2020年,融资租赁行业迎来银保监会统一强监管时代的第3个年头。
 
根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有7家融资租赁公司收到8张罚单,罚单总金额合计190万元。
 
 
 
从地区分布来看,被罚的7家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来自天津、深圳、山东、新疆以及浙江。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出的罚单最多,涉及3家融资租赁公司。新疆银保监局对同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开出两张罚单,深圳、山东以及浙江分别开出一张罚单。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上海朴觅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理绘制
 
 

 
金融租赁公司领4张罚单,共罚120万元
 
 
今年以来金融租赁公司已收到4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120万元。分析人士指出,在强监管趋势下,审慎经营成为监管的关注重点。
 
 
  • 4月28日,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被罚的事由是“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股权管理不到位、不审慎”。
  • 5月15日,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存在被处罚当事人对租赁资金用途检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被新疆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该公司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5万元罚款。
  • 5月28日,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等问题被罚款75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金融租赁公司收到的罚单不算少。据公开信息统计,2019年,银保监系统公示了至少15张金融租赁公司罚单,不过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只有1张金融租赁公司罚单。
 
 
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一些合规性风险,被监管机构处罚也是很正常的。从目前金融租赁公司被罚的情况看,还处于正常范围。
 


因未填报信息,天津3家公司领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由于未按照规定填报全国融资租凭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未报送月报的情况,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三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做出处罚,并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天津地区开始施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
 
地方金融组织未按照规定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经营信息等文件和资料,或者未报告其发生的重大金融风险情况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以上三家融资租赁公司被罚,也主要是因为触犯这一条规定。
 
此次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三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处罚决定再次释放了对融资租赁公司强监管的信号,同时也通过《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为天津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在强监管趋势下,审慎经营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当更加严格地遵守各项监管规则。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重视合法合规经营是在行业内安身立命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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